10月2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到11月5日结束。与现行的车险条款相比,征求意见稿做了不少调整和变动。颇受市场关注的车险条款和费率改革,已经箭在弦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接下来将完善车险示范条款,并制定与风险相匹配的费率,争取今年年底之前正式对外公布。
“高保低赔”或成历史
针对前期商业车险市场中受人关注的“高保低赔”热点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保额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方法: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而在理赔时,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删除14项免责条款
征求意见稿弱化了责任免除,提高了车险保障能力。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14条责任免除,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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