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车主已向保险公司报告并申请赔付,但由于事故原因和责任目前尚无定论,而且保险单也随大货车被深埋地下,因此保险公司现在仍拒绝理赔。
其实,车辆出险之后遭拒赔,这并非首例,拒赔理由也是各种各样。
2008年初,鲁先生在湖北省宜城市内开车,不慎将一40多岁女士撞倒,当时该女士并无大碍,只是造成轻微擦伤。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本起事故鲁先生负全责。因为当时被撞人要求到医院检查,而鲁先生还有急事,于是他先行与对方达成私了赔偿协议,共赔偿被撞人600余元医疗费与误工费。虽然鲁先生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了案,但在几天后才通知保险公司,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保险公司解释说,按照车险合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此案中,尽管当地交管部门做了责任认定,可鲁先生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也无法现场定损,确认损失状况,理赔额就无从计算。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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