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无责任方受到损失,向对方索赔无果,也不能到自己公司理赔,这种尴尬的现象今后有望改变。
征求意见稿规定,因第三方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未来在第三者责任险中,将首先由保险公司提前做出赔偿,最后再进行代位求偿。
业内人士表示,与现行的条款不同,“目前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承担的事故比例进行赔付,现在不管自己有没有责任,都能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一旦确定是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追偿,免去投保人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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