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北京保监局了解到,为了彻底“治堵”,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北京保监局经过反复论证,推出了三项新的措施。 首先,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首先应积极协助无责方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全责方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可以直接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全责方保险公司应依法在全责方投保范围内直接向该客户支付赔款。 其次,保险车辆“互碰自赔”机制也纳入“治堵”措施。即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车辆都在北京市投保了机动车事故强制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机动车损失险,且交通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坏,不涉及其他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那么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经受理方保险公司查勘定损,认定符合“互碰自赔”机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单独向各自车辆的投保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针对上述制定了行业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规范,并于2011年8月1日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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