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我国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在2亿辆左右。除“交强险”外,车辆损失险是汽车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之一。车损险主要是保障被保险的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然而记者在查阅多家保险公司的车损险合同后发现,几乎所有的合同中都存在“按责任比例赔付”、“无责不赔”的条款。这些条款的含义概言之,就是“如果车主在事故中的责任越大,保险公司赔得越多;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没有责任,那么就算车辆损失再惨重,保险公司也分文不赔。”
对于这项条款,某保险公司理赔员如此向记者解释:“对车主来说,如果上了车损险,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是自己全责。如果你遵章守法,别人撞了你,那你只有期待全责方也上了车损险。”针对保险公司的这项规定,有的车主甚至在发生事故自己无责的情况下,主动要求交警将责任定在自己头上,为的就是能顺利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
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无效
“保险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按责任比例赔付’、‘无责免赔’条款,系保险公司单方制作的格式条款,且该格式条款系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上海申达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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