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质疑“被抢钱” “莫名其妙被保险公司多收保费,这不是在抢钱吗?”投保人王先生对记者表示,在车险“高保低赔”成为近期热议话题后,他找出今年初刚续保的车险保单发现,车损险保险金额仍然按照3年前的新车购置价17万元确定。 但是,车险合同的赔偿处理条款中注明: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但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 投保人王先生算了一笔账,他的私家车是在3年前购买,根据保险公司的折旧标准目前实际价值为13.3万左右。王先生尽管足额购买了17万元保险金额的车损险,如果车辆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最多只赔13万出头,这意味有近4万元保险金额对应的保费是白白付给保险公司。 面临“合规未必合法” 据记者了解,车险“高保低赔”现象在财险公司中非常普遍。而多家财险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车险合同中“高保低赔”的规则是获得批准的,保监会批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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