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公司的一辆商务车在爆胎事故之后车险理赔的过程中,安邦保险定损5820元,车主表示不服,而后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结论为损失30500元,后者是前者的5.2倍还多!
继曝光车险“无责免赔”和“高保低赔”等霸王条款后,昨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车险理赔内幕”报道再次将商业车险推向风口浪尖。
据了解,商业车险定损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而其背后,一方面是保险公司暗中使用了副厂配件代替了原厂配件,另一方面是一些保险公司对车险定损员的考核指标竟然是和定损金额直接挂钩的。如果不按公司要求按低价定损,轻则影响自己的收入,重则可能丢掉饭碗。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2009年4月,南京某公司一台商务车在高速公路上爆胎,导致了事故,车主当即报险。承保公司安邦保险受理后为这辆车进行了定损,金额为5820元。
不过,车主认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差太大。车主的律师张洪表示,“后来他们把这个事情向交警大队反映了一下,交警大队就叫他们到当地的物价局重新做了一个定损。”
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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