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险行业和维修行业都没有固定的价格标准,因此汽车发生事故之后,车主应当携带维修费用的相关单据,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
随着汽车销售市场的升温,汽车保险也逐渐成为热门险种。但对于车险理赔,大多车主都不甚了解。尤其是如何给受损车辆定损,成为众多保险公司的“心病”。在国外,这样的情况鲜有发生,保险公司将车辆定损的“麻烦”系数丢给了保险公估人。
刘女士的汽车被一辆违章行驶的金杯车追尾,为肇事车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定损,比特约维修站检测后出具的维修费报价少1万余元。
据调查,多数车主与刘女士抱有同感,“事故车辆索赔麻烦,透明度不高,《机动车保险条款》中的规定明显有利于保险公司。”类似的案例曾经引发过一场对于引入第三方定损机制和充分发挥公估行、公估人作用的讨论。为此,笔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上海市财经大学保险系副教授粟芳博士。
粟芳告诉笔者,保险公司理赔员当场定损本身就属于违规操作。由于保险行业和维修行业都没有固定的价格标准,因此汽车发生事故之后,车主应当携带维修费用的相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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