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你撞的是自家人!
8月1日,记者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分歧进行了采访。
案例一:开车撞了亲人就不能获赔
7月19日16时45分左右,和平区砂山街65-7号楼前,司机刘某从单元门内走出,上了停在门口的汽车。他倒车准备调头时,听到了妻子的喊声,货车左后轮带走了自己孩子幼小的生命。
发生如此不幸之事,刘先生悲痛不已。可接下来听说的事情,更让他感到伤心。撞了自己的亲人保险公司可能不给赔付的?
原来,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将驾驶人或车主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被撞,列为免责条款。保险公司这一免责条款,主要是为防止机动车骗保。
事实上,类似刘先生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都偶有发生,其中有些就因为赔偿分歧而对簿公堂。四川彭州车主肖某就曾发生过类似事件,之后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保险车辆上的人员之外所有人均属第三者;其次,驾驶员肖某并没有故意肇事的可能性。
案例二:同一公司俩车相撞保险拒赔
同一公司投保的两辆机动车相撞后,安邦财险以不属于“第三者”为由拒绝赔偿,被投保公司一怒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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