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会上对车险所谓“高保低赔”问题存在一些误解。目前我国车险实行的是“足额投保,足额理赔”,或者说是“怎么保,怎么赔”。我们对消费者质疑的原因表示理解,因为,保险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制度,需要我们不断传播、普及和交流。这里我就相关问题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尊重客户权利,投保时有三种方式供选择
目前我国的车险条款中提供了三种投保方式供客户选择,商业保险尊重客户的选择权利,对车损险保险金额,除了大家关注的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外,还有按照实际价值投保以及在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两种模式。
从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通常是要求被保险人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原因是按照目前的定价体系,如果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投保,在部分损失时,需要进行比例赔付,而99.9%的案件均属于部分损失。所以,这么做是考虑到绝大多数投保人的实际保险需求。
“价格”与“赔付成本”是匹配的
大家关心“高保低赔”问题的背后是关注目前我国车险的保险费确定是否合理。应当讲目前我国的车险费率是合理的,即保费与赔付成本是匹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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