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商业车险有两种基本险:车辆损失险(以下简称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三者险)。理赔时采取的原则之一是过错责任赔偿,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实际业务中通常规定:被保险车辆负全责的,保险公司赔偿可达损失100%;主要责任赔70%,同等责任赔50%;次要责任赔30%;无责免赔。就是这条“无责免赔”,最近被媒体指责为“霸王条款”。
推荐阅读
保险周刊:新华保险H股上市重挫9.82%破发
保监会点名批评14险企
人保寿险资本金将超200亿元
人保太保平安暂停商业车险1个月
国家鼓励机构研发鲜活农产品保险
北京非京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
保险发展策--建言保监会新主席
其实,车险“无责免赔”涉及保险理论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时,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尽管对这一原则存在争议,但考虑到道德风险,业界还...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