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了,横穿马路的简阳市民工杨七章被一辆奥拓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杨七章负事故全责。杨七章的伤该谁买单?车主和保险公司都说与己无关。 杨七章遂起诉到法院。昨日上午,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保险公司成了第一被告,车主位居其后。这起官司再次引起成都律师界的普遍关注。 庭内辩 伤者:车主和保险公司该赔我 59岁的杨七章起诉称,去年6月8日上午,他在三环路南华立交桥出口处步行时,被周女士驾驶的奥拓车撞伤。经四川协和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他全身3处10级伤残,而周女士只为他垫付了6100元医疗费。因为周女士的车参加了第三者责任险,所以杨七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和周女士承担43384元的经济赔偿责任。 车主:该找保险公司赔偿 周女士说,出事当天她驾车在超车道上行驶,突然发现右边一前一后有两个人横穿三环路。因避让不及,后面的人被撞伤。交警部门认定由伤者杨七章负全部责任,她没有责任,以前垫付的6100元医疗费也应该拿回来,赔偿责任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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