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民郝某为开出租车的儿子买下一份保险,不久后儿子驾车外出后失踪,随即被人发现儿子已被杀害。悲伤之余,郝某记起自己曾给儿子买了保险,便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本以为理所当然的事,却在保险赔付上出了问题,郝某与保险公司的官司一打就是9年。郝某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后,此案于2005年1月13日在山西省高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1996年1月26日,因家里买了一辆红色夏利车准备跑出租,郝某便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长治城区支公司业务员郭某处,给儿子郝晓波买了一份保险,其中包括车辆保险金9万元、司机保险金2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金5万元,共交纳保险费合计3650元,保险日期从1996年1月27日凌晨至1997年1月26日24时止。 同年1月28日,郝晓波开车出门,到29日还没有回家。忧心忡忡的家人坐不住了,几经寻找未果。30日,郝某和儿媳牛某一同到长治市公安局报了案,当天下午,城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在长治市申庄乡中庄村东一沟发现一男尸,经查证,确认其就是失踪的郝晓波。 儿子遇害,车被抢,悲伤的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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