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忌擅改“出险现场” 有时两车不幸相撞而导致汽车受损较严重,在尚未明确肇事双方的责任情况下,有些车主或由于担心交通受阻,遭到其他车主指责,或意图避免爱车在川流不息的道路上再一次遭受其它车辆在疾速行驶中相互碰擦,便“主动”地先将汽车靠边行驶,再和对方理论谁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虽然车主护车之心可嘉,但风险在于事故后并未明确双方责任,就擅自改变现场状况,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毕竟车险条款明文规定,当车主擅自更变现场条件,保险公司是有理由进行拒赔的。 正确的做法:车主首先应立刻向交警部门报警,待交警部门明确事故责任后,再离开现场。并在车后安置警示标志,示意后面汽车绕道而行。 如果车主随身备有照相机,不妨先拍下肇事现场,留作凭证。但不可擅自以施救汽车为名,将汽车驶离现场,造成事故责任难以明确,车险公司就只能“爱莫能助”了。 其次,如果双方车损较小,且没有造成人伤,可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法撤离现场,但在撤离之前需将双方车辆的位置以石笔定位作明确标示。 4 忌“业余拖车” 有时汽...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