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着火后让消防队出具火灾证明,在保险业内已成习惯。然而,近年来,一些未投保火灾、自燃险的车辆在着火后或老旧车辆高额投保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称碰撞或麦秸等外来原因引起着火的诈骗案呈上升势头,有些消防队出具虚假火灾证明为保险诈骗披上合法的外衣,也有些保险从业人员为客户出谋划策实施诈骗,甚至有些保险公司委托的火灾鉴定机构或火灾专家也出具虚假鉴定,保险公司有时考虑车辆着火并非保户故意及业务发展需要就默认了,这在客观上都助长了这类诈骗,一些恶意投保自燃险的诈骗也多了起来,着火诈骗已经危害到几乎所有的财险公司。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浅谈一家之言。
一、火灾事故的认定机构
新《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消防队是属地分级管理,如郑州的消防队可以到新乡救火,但不能认定新乡的火灾原因。省、市、县级消防队一般根据造成火灾损失的大小进行火灾事故认定。有的消防队在查勘火灾现场后认定火灾原因,有的消防队按鉴定机构出具...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