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两者尽管广义上都可以划分为第三者责任险的范畴内,但是还是有明显的不同。首先在定义上有所不同,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而交强险全称叫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交强险是我国的一种新险种,也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
另外,从性质和责任上,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区别也较大。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且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是非盈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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