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购买交强险
宣称在7月1日之前购买交强险要比7月1日后购买便宜。王小平指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实际上这是个别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引诱投保人提前续约商业三责险。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保监会近期已要求保险公司不得接受7月1日后车险保单的提前续保业务。
按照规定,7月1日之后开始实行交强险制度。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
目前有一部分投保人基于商业三责险比交强险价格便宜的认识,赶在7月1日交强险实施前,提前解除原商业三责险合同,并同时另外购买商业三责险。王小平说,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投保人这么做肯定是得不偿失,理由如下:
(1)提前解除原商业三责险合同,虽然保险公司要退还与剩余保险期限对应的保费,但是与购买同样期限所花的保费比较,还是不可避免地遭受到一定损失,等于多花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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