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开着的吉普车上有“4×4”的标志,停放在院子里的时候,不知道被谁在后面用刀子在“4×4”后面划了一个“=16”。这个故事本身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车子受到这样的恶意伤害,应该由哪种保险来赔偿。根据车险条款,这种恶意划痕是属于车身划痕险的理赔范围。
车身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应该说,它的承保范围恰好是车损险中的免赔范围。车损险条款中规定,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而车身划痕险条款中则规定,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保险人负责赔偿。同时,车身划痕险还对恶意的车身划痕提供保障;而车损险条款中则规定,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其中,当然包括在此过程中造成的车身划痕。
那么,这里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有明显碰撞痕迹,而又属于恶意划痕的情况,由哪个条款来赔呢?从条款中来看,无论是车损险还是车身划痕险,都不会将其纳入理赔范围。因为是恶意所为,所以车损险不赔偿;因为有明显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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