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贵任事故时,应当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是指不符合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为限,核定赔偿金额。
I.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X (1一免赔率)
例:张某将其车辆向Q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金额达25万元,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张某的车辆应负事故全部贵任,因此,Q保险公司应支付给张某的赔款为:
赔款=20万X (1-20%) =16万(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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