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计算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1.6升以上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0%即为应缴纳的车购税。
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减半征收(5%),(2010年提高到7.5%)
2009年初,正值全球金融危机阴霾未散的当口,国家为了拉动内需,促进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推出了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即:自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暂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度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按7.5%税率征收。在这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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