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7月1日我国交强险制度开始实施以来,交强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承保的机动车数量从2007年的6178万辆增加至2011年的1.1亿辆,累计承保机动车4.6亿辆次;累计赔付2521亿元,处理事故赔案6990万件。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为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然而,交强险制度在积极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的同时,交强险本身的经营却面临长期持续亏损的情况,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从历年的交强险经营数据来看,交强险业务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受人伤赔付标准上升、零配件价格及维修工时费提高等影响,案均赔款逐年上升,2011年案均赔款较2006年上升57.3%;二是交强险辆均保费逐年下降,2011年辆均保费较2006年下降8.9%;三是交强险的投资收益自2009年起就难以弥补承保亏损,2009-2011年承保亏损分别为29亿元、72亿元及112亿元,考虑投资收益后,经营利润率分别为-4.8%、-9.6%及-10.1%。综合上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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