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中国保监会成立之初是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2003年初升格为正部级。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后,中国人民银行内部机构调整,于当年7月设立保险司负责监管保险业。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设立保险科,省以下分支行配备专职保险监管人员。
再早时,保险业由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管理司保险处负责监管。
主要职责
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业内规章。
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