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出台交强险的目的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者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
二、交强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经营机构不同。交强险只能由国有控股的保险公司承保,商业三者险无论是外资保险公司和中资保险公司都可以承保。
2、经营理念不同。交强险具有公益性质,目的不是获取利润;而商业三者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
3、赔偿原则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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