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杨莉 通讯员陈晓珞)“今年购买交强险,即便前三年未出任何交通事故,但交强险费率最高也只能下调10%。”昨日,湖北保监局公布我省交强险费率上下浮动的标准。
据介绍,凡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下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
故,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浮30%。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不累加。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根据国家出台的交强险费率上下浮动的标准,若交强险实施三年后均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则可享受最高下调30%的优惠。为何武汉车主只能享受10%优惠?
省保监局解释,就交强险的基础保费是1050元,费率浮动后,理论上车主的保费将在735元至1365元区间内变化。但由于交强险去年7月1日才开始执行,浮动因素只能以一年期计。这也意味车主在2009年7月1日后,才能享受到最高费率下浮30%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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