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车子被别人撞了,自己负次责,却因为车子没有投保交强险,需要多赔偿6.5万元(见本报昨日3版《货车司机“多”赔6.5万元》)。河南籍货车司机唐军(化名)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还有部分车主没有或者推迟投保交强险。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在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
部分车主不投保交强险
在东山街道开印刷厂的小徐有一辆七座面包车,平时用来运送散装的印刷品成品。这辆面包车已经“服役”5年,车身外表伤痕累累。
前几年,小徐按期给面包车投保交强险。不过今年他一反常态,不再投保交强险。
“我开车一直比较小心,5年来偶尔出现刮擦等小事故,没有出大事故。而且车子这么破了,不投保交强险也无所谓。”小徐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不投保、推迟投保交强险的车主和小徐一样,抱有侥幸心理,对于比较破旧、即将报废或不再使用的车辆、马上过户的车辆不再投保交强险。
市车管所所长余建修介绍,还有些车主因违章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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