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车祸受伤,住院花费近13000元,可交强险对医疗费最高赔1万元,其余的费用保险公司该不该赔?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突破了关于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规定,判令赔偿。
2011年9月,徐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吴女士在此起事故中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吴女士无责。事故发生后,吴女士被医院诊断为外伤后脑震荡综合症及软组织损伤。在赔偿上,因分歧过大,吴女士将徐某及车辆所投交强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医疗费超过1万元的部分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成为争议焦点。
近日,中原区法院一审判令车主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吴女士医疗费12480.4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误工费7376.88元等各项损失共计24399.31元。该判决突破了交强险设置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l万元的标准。
医疗费年年涨赔偿限额应变
交强险属法定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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