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文规定被保车辆按实际价值投保 车险“高保低赔”或被规范
车险市场上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车险“高保低赔”事件受到监管层对于商业车险市场的关注。面对长期以来社会上一直存在的对保险条款的“霸王条款”诟病,监管层从制度方面明文规定以完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
昨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文中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业内人士称,可能加速车险费率市场化。
或规范“霸王条款”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依据法律法规拟定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保险公司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分析人士表示,这对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高保低赔”热点或具有规范性作用。据报道,2009年年底张女士买了新车,车辆购置价为118000元。两年的商业车险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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