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以来我国汽车消费的快速增长,车险业也渐渐的被许多民众所关注,尤其是车险的投诉量与日俱增,尤其是有些车主对保险公司许多无理的霸王条款的不满更是成为媒体的焦点。
这些条款里有一个是尤其备受争议的是,投保的时候是按照新车的价格,然而理赔的时候只能按现车的价格,这种现象被称为“高投低赔”,据说,这个是车险业由来已久的潜规则。高保低赔的潜规则也正引起各方质疑。
■专家答疑
1.车辆实际价值如何计算?
保险公司对车辆实际价值的核算主要是按新车购置价进行折旧,按每月折旧0.6%,每年7.2进行计算。例如,20万元的车,第二年价值仅为18.56万元,第三年价值仅为17.12万元,以此类推。
2.为何要参照新车价格投保?
人保、平安、太平洋等多家财险公司在旧车投保车损险时,都要按系统报出的新车价来确定保险金额,如客户坚持要按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投保,一些公司表示也可以,但在理赔时要按比例赔付,不能全赔。假如一款车的市场价为10万,但车折旧后实际价值为8万元,如果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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