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规定,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1万元,但如果受害人在受伤情况下,医疗费用很高,此时1万元的医疗费完全不够弥补损失怎么办?
郑州一市民遭遇此难题,她在乘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辆私家车相撞,导致她和另外一乘客受伤。公交车不承担责任,私家车车主交有交强险,让保险公司赔。但保险公司只愿赔1万元。而她的损失是4万多元。昨日上午,郑州中原区法院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案。
交强险赔偿限额
坐公交受伤,乘客遇赔偿难题
2011年9月11日9时10分,家住郑州市的徐某,驾驶女儿的轿车出一小区门时,与一辆疾驰而过的公交车相撞。由于公交车刹车过猛,致使公交车内的两乘客受伤。其中,47岁的吴女士伤势最重。
该事故经警方认定,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公交车司机和乘客吴女士无责任。但吴女士索赔时,却遭遇难题。公交车司机认为,自己在该事故中没责任,所以没赔偿义务。而徐某父女认为,自己交有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而保险公司认为,按照保监会等部门作出的分项限赔规定:医疗费最高限赔是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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