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下发文件 醉驾者起诉前先吊销驾驶证
公安部下发《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醉驾人为逃避法律责任,在呼气酒精检测后逃脱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为立案依据;醉驾者被抓后再次饮酒,经检测血液超标一样立案。
昨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醉驾人为逃避法律责任,在呼气酒精检测后逃脱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为立案依据;醉驾者被抓后再次饮酒,经检测血液超标一样立案。
《意见》明确,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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