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辆二手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竟意外发现车子的发动机号、车架号和行驶证登记信息不一致,保险公司因此拒赔。鹿城区法院近日受理此案,法官提醒打算购买二手车的市民,务必要核对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并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今年2月,徐女士花4万余元买了辆二手的低速自卸货车。当时没有检验发动机号,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随后,徐女士向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交强险,保险期为2011年4月26日至2012年4月25日。
5月14日上午,徐女士雇佣的驾驶员杨某无证驾驶二手货车,行至330国道某路段时,与贵州人彭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彭某当场死亡。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由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彭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经鉴定,杨某驾驶的肇事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行驶证的登记信息不一致。
事故发生后,彭某家属向徐女士索赔,因对赔偿金额不满,便将徐女士及天安保险公司告至法院。
法庭上,彭某家属诉称,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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