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和胡小姐开车都属于“菜鸟级”,自己的新车经常被碰得“灰头土脸”。李先生认为自己为车辆买了保险,于是,不管大小事故都会找保险公司理赔。仅一年时间出险记录就达到了8次,李先生当时感觉自己买车险没白掏钱。
胡小姐的做法和李先生恰恰相反,胡小姐的朋友告诉她,如果连续几年不出险,当再次购买保险时,保险费会打很低的折扣。于是,胡小姐的车辆即使有小的磕碰和刮蹭也不去出险,导致胡小姐的车总是“遍体鳞伤”。
到底是谁“占了便宜”呢?记者采访了京城汽车4s店的保险专家。保险专家告诉记者,李先生和胡小姐的做法都不明智。
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方案》中包含了四项费率浮动系数,即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年行驶里程和特殊风险(即原“老、旧、新、特车型”系数)。
“《方案》很复杂,大多数人不愿意去算,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吧。”上述保险专家说。
一辆小轿车,投保了10万元的车险和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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