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886年汽车诞生到现在,汽车给人们带来极度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问题,甚至灾难。据相关统计,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61万人,因车祸受伤的约1200万;在很多国家,交通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的经济损失,远远超过了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
西汉戴圣《礼记檀弓下》一文中提到过“苛政猛于虎也”的说法,意思就是说国家的一项税收带给人民的负担和伤害是巨大的,甚至超过了山上的老虎对人们的危害。而在今天,对于人们而言,最大的老虎就是安全事故,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安全事故带给人们的危害和负担也是巨大的。
事实上,在事故过后,每每让人头疼的就是赔偿问题,本报引用近期法院宣判的几个典型案例,希望能为消费者起到借鉴作用。
【争议焦点】
“车上人员”与“第三者”
车辆发生事故,车内人员因事故从车内飞出后造成的伤害属于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三者”还是“车上人员”?由此引发的争论不在少数。要注意的是,机动车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车上人员”和“第三者”均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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