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5日,他们到保险公司续了保。保险期间自2006年7月15日至2007年7月14日。昨天,王先生说,2006年7月27日,他们公司的车子停在他家门口被偷。他知道后立即报警。警方随即下发了立案通知书。第二天,他们就将车辆被偷的情况告诉了保险公司,要求退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答复,想退保可以,但是要等3个月以后,这样他们才能确认一下车子是否被偷。12月5日,王先生派人带着派出所出具的案子未破的证明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退回了保险费608.22元。但是,这个数目已经扣除了12月5日以前的保费。
王先生说,他们从车子被偷第二天,就要求退保,但保险公司却扣了他们四个多月的保费。而保险公司的解释是因为这期间,他们不确认车子是否被偷,所以车子还在保险期内,保费自然也要扣除。王先生说,车子都被偷走了,怎么能还要他买保险呢?保险公司这样做,其实就是逼着他帮小偷在买保险。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上这家保险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他解释说,这个客户投保的车辆丢失,属于退保的范围,但是否属实必须经...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