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行业车险条款(商业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在“责任免除”项下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依法应当进行体检的未按期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 由于没有任何限制性内容,则对上述保险条款的文义理解就是无论什么原因和理由,只要是驾驶员在出险当时未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公司就可以免责拒赔。 诚然,商业合同应当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愿协商一致的结果,但是事实上,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公平合理,保险合同是否经过了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协商过程,保险人是否仅依据保险合同就可以绝对免责,笔者认为还有待商榷。 一、对驾驶员体检是否合格的认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其审验相关规定,驾驶员每年的体检项目包括年龄和身体条件两大项共计12条,其中年龄限制5条,规定最小年龄18周岁,最大年龄70周岁;身体条件限制7条,包括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上肢、下肢、躯干颈部等项目。单从对身体条件的检查项目看,除了视力、辨色力和听力需要专项设备检查外,其他4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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