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宝应法院日前判决的一起5车追尾相撞的交通事故连环诉讼案,再次引起保险业界的“振荡”。
20013年2月13日上午,由于大雾,京沪高速扬州段封路。在扬州收费站附近,发生了一起5车追尾相撞的交通事故,为此引发4起当事人互为原被告的诉讼案件。对于承办此案的宝应法院日前做出的一审判决,大众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负责人的看法是“荒诞离奇”。
5月29日上午,笔者从大众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了解到这起交通事故的“离奇”经历:在这起追尾事故中,投保于大众保险的一辆大客车是停在收费站后的第一辆车,肇事车是第四和第五辆车。大客车没有撞击任何车辆,相反是被撞者,交警认定在此事故中投保于大众保险的第一辆大客车没有责任。
然而,4起诉讼一起判决下来,第一辆大客车竟然要承担包括肇事者在内的损失47万元。这是大众保险南京分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实施以来的最高额赔偿。
“无过错责任”使诉讼激增
不管有没有责任都要赔,哪怕车停在那里,其他车或人自己碰上受伤也要赔,酒后驾车出了事...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