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保监局宣布,经保险监管部门同意,深圳保险行业将于10月15日起启用浮动方案交通违法记录系数。
根据方案,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七项,对于有逆行倒退行驶、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三次及以上,或者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的车辆,费率将上浮10%;对于有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费率将上浮30%;多种违法记录并存的,上浮因子将累加,但总的上浮幅度以50%为限。在启用交通违法记录系数后首次投保的,根据被保险车辆自2011年10月15日零时起至投保日零时止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费率浮动,不追溯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在后续保险年度,将追溯投保日前365天的交通违法记录。
据深圳交警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3月至8月,涉及上述七项交通违法的记录共3850条,涉及车辆2250辆。车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有助于提升全社会的安全驾驶和交通守法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保证深圳市道路的安全畅通起到积极作用。
据悉,深圳保险行业自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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