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外来无业人员经事先预谋,制造三车相撞交通事故联手骗取车辆保险6.1万余元。日前,静安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楚某、冯某、赵某、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的处罚。 2011年10月5日晚,楚某勾结冯某、赵某和高某在绥德路上一起“制造”追尾事故。高某驾驶的面包车停在最前面,赵某的欧宝轿车在中间,楚某驾驶别克轿车从后面撞上欧宝,欧宝又撞上了面包车。此后,他们拨打110电话报警,事故被认定别克轿车承担全部责任。嗣后,冯某以被保险人“陈艳”的名义填写一份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骗取了保险公司费用共计6.1万余元予以分赃。 去年8月上旬,保险公司发现该起车辆交通事故有涉嫌保险诈骗嫌疑,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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