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车在倒车时碾起飞石,不幸将工地上的一名工人砸死。驾驶员与保险公司就赔付问题各执一词,最终诉上法庭。近日,县人民法院判处保险公司赔偿15万元,保险公司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 2011年3月,叶某驾驶自己所有的运沙车为某工程公司运送沙土。当天上午9时许,叶某在工地倒车时,车轮正好碾到了路边一块石头,被碾过的石头弹飞了出去,击中了距离车子8米外正在施工的丁某的安全帽,巨大的穿透力使得石子击穿安全帽后仍然击中了丁某头部,丁某当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叶某认为,他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和商业保险,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12万元,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10万元。而保险公司认为,该案事故应属于安全生产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叶某的运沙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双方形成保险合同关系,被保险车辆在道路之外的场所通行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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