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切诺基保养清洗时失控,撞坏两辆奥迪,“大切”车主丁先生要求保险公司理赔16万余元遭拒。“事故发生在车辆养护期间,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不能理赔。”该案昨天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时,保险公司代理人说出了拒赔的理由。 丁先生的律师说,今年4月29日,丁先生驾驶大切诺基到中关村某车行为车辆做美容。车店员工孙某驾驶大切诺基清洗时,车辆突然失控,与正在清洗的两辆奥迪相撞,还伤及一位顾客。事故发生后,丁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很无奈,投了保却得不到赔偿。”律师对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 保险公司代理人提出,保险条款约定“保险责任针对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应是发生在城市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事发当天,丁先生的车辆是在做养护,且养护场所位于地下,不算道路交通事故,因此不能理赔。此外,保险公司还认为,事故发生后,车行已经做出相应赔偿,所以保险公司可以免除理赔责任。 “车行是在地下,是低于道路,但有坡道连接,所以只是地势低一些,按照有利解释原则,丁先生有权得到理赔。”律师还拿出简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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