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前不久发生的车祸,让长春市民刘先生十分窝火。刘先生介绍,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就因为对方车辆是租来的,让原本是受害者的他,要自己去跑维修的事。维修不但拖了他两个星期,而且维修结果更是让他不满意。 意外: 正常行驶被别人倒车撞到 10月14日14时许,家住卫星路上的市民刘先生驾车外出时,突然被一辆正倒车的轿车撞了个正着。刘先生立即下车查看,轿车里的驾驶员马先生也下车查看。经检查,刘先生发现自家车的左侧两个车门刮碰严重。于是,马先生立即报警,让交警定责任。 交警判定驾驶员马先生承担全部责任,刘先生无责任。马先生从北京来长春办事,就从神州租车有限公司租了这辆车,事故发生后,马先生立即按照保险单上的电话拨了过去,让租车公司来定损,可对方却说保单号不对,不能出现场。 等待: 保险单过期不能定损 之后,马先生就给租赁公司打电话,经过租赁公司北京总部联系,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出了现场,并将车拉到了4S店进行定损。当马先生出具该车的保险单据时竟然发现,该保险单已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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