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中院二审开庭,保险公司与女孩家属再次对簿公堂 《女孩醉死保险公司被判赔5万》后续 焦点:●保险公司:“按照投保双方的合同规定,故意醉酒责任可免除。” ●死者家属:“故意醉酒免责条款与《保险法》中规定的免责情形相违背” 自贡一名“80后”女孩会见男网友时被灌醉、强奸,最后死在旅馆床上(经法医鉴定为乙醇(酒精)中毒死亡)。 因为女孩生前购买有保险,但投保公司以“故意醉酒责任可免除”为由拒绝赔偿。经过自贡自流井区法院一审,认为女孩的家属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有效,但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昨日上午,自贡市中院二审开庭,保险公司与女孩家属再次就赔偿问题对簿公堂。 案件回放 女孩醉死保险公司拒赔 2010年1月10日晚,“80后”女孩张眉玲应网友黄军邀约,到自流井区同兴路“8号街歌城”唱歌喝酒,后又到同兴路一家夜宵店喝酒。 张眉玲喝醉后,被男网友带到旅馆强奸,次日死在旅馆床上,经法医鉴定为乙醇(酒精)中毒死亡。 虽然女孩生前投保,但保险公司以“故意醉酒责任可免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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