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湖北的年轻小伙方新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的途中,在龙溪乡龙翔路撞倒了一位老翁,抢救无效死亡,因没及时给自己的电动车上保险,他无力赔付医药费和赔偿金,使他与受害家属的协商陷入僵局。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价廉方便的特点,成为了多数人代步出行的工具,在给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不少安全隐患。由于多数电动车的车速、体积、重量超标以及驾驶人个人原因,电动车已成为新的“马路杀手”,同时也成为交通肇事的“大户”。 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县近几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中,由电动车引发的占50%左右。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多数人没有给电动车办理保险,加上骑电动车者绝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人等群体,经济条件比较一般,难以承受事故赔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为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和纠纷,减轻双方的负担,在提醒电动车驾驶人要注意交通安全外,及时给自己的电动车投上一份保险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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