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的爱车上车险,不但是国家的强制规定(交强险),更是许多车主自发的保险意识。然而有时候,汽车出险却会仅仅因为没有能及时报案而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那么,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能站得住脚吗?
上海车主朱文东(化名)和他的座驾——上海大众帕萨特已经相伴4年了,这4年同时和他相伴的还有国内某保险公司的车险合同。朱文东在这家保险公司一共为其爱车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方综合责任险和两项附加险。
出差途中意外出险
由于朱文东驾驶技术娴熟,驾驶心理稳健,在投保的前3年里没有发生过什么交通事故,因此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优惠费率,然而在他投保的第四年——2009年6月29日,这天他正好独自驾车去南京谈生意,然而意外却不期而至。朱文东的车和一辆抢红灯的横向行驶的小轿车相撞。相撞两车都有一定损坏,朱文东车辆的前保险杠脱落。
后经当地交警支队认定,对方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车损责任,而朱文东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应承担30%的车损责任。为此,朱文东在南京当地的修理厂修理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