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经过协商论证和资源整合,并与厦门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天安保险等4家财产保险公司达成协议,联合推出“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现场调解保险理赔处理办法”。此项便民举措的推出,将使保险事故车辆的理赔更加便捷,也为减少交通堵塞和提高道路畅通率提供了高效运作平台。
此办法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保险法规的有关条款,配合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经由交警与保险公司协商制定的。办法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各方车辆均能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现场调解规定的当事人可凭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现场调解书》到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办理车险理赔。
快速保险理赔方式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一方全责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损失统一由责任方承保的保险公司定损理赔。二是各方均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不论责任大小,由各方承保公司定损理赔。三是第三者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不含机动车)在1000元以内的,可当场给付赔偿金,但应填写《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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