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用了几年的私家车买车损险时,保险公司要按照新车价格计算保费,但是在全损理赔时却要按旧车价格来测算赔款。在市内部分保险公司那里,长期以来确实是这样在操作。这种“按新车价格收保费,按旧车价格理赔”的做法,在国内被称为“高保低赔”。 保险条款载明 按新车价收保费的车 最高只按折旧车价赔 “我家的车已经用了一年,可续保时还在按新车价格算保费。”家住南岸区南坪双峰山路3号的市民赵女士称,她家2009年11月份花86800元买了一辆私家车,去年找市内某财产保险公司续保车损险时,对方收的保费还是按照续保时的新车价格算的。这下赵女士就有点不明白了,“已经用过的车,难道不该折旧以后再算保费?” 赵女士向重庆晚报记者出示的保单显示,她在去年续保车损险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当时的新车购置价82800元计算的保费。赵女士说:“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折旧方式计算,续保时,我家的车折旧以后只值80550元,但他们却要我按新车价交了1395.22元保费。” 之所以让赵女士郁闷,是因为尽管她按新车价交了保费,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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