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出险后按折旧车价赔付。高保低赔这种霸王条款一直遭逅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将终结高保低赔现象,并删除了14项霸王条款。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14项有争议的免责条款,新条款将“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等。
新条款也对当前饱受质疑的“高保低赔”问题进行了修改,规定保险在承保时,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车辆全损时理赔按保险金额计算,部分损失时理赔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对于条款出台的时间表,中保协相关负责人指出,希望在年底对条款修订完成,如果顺利的话,将条款与相关费率一起推出。
事故中无责任受到损失,向对方索赔无果却不能到自己公司理赔,这种不合情理的条款有望改变。征求意见稿规定,因第三方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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