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市民周小姐驾驶自己的POLO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了小擦挂,由于当时双方都是左拐,按常理应该是判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司机提出可以采用“互碰自赔”解决问题,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无需报交警。对此,周小姐很犹豫,究竟什么是“互碰自赔”?不报交警,此次事故保险公司能认吗?就周小姐的问题,我们向商众车险的理赔专家进行了咨询。
商众车险专家点评:
“互碰自赔”是去年开始在保险业实施的一项便民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需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和交警分局往返奔波。但“互碰自赔”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两车或多车互碰;2、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3、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4、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5、事故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商众车险专家提示,车主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互...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