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交强险费率机制的同时,必须整饬商业车险的乱象,消费者不能一边为保险公司的亏损买单,又一边被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勒索 日前,保监会发布2011年全国交强险账单,36家保险公司去年共承保了1.4亿辆机动车,赔付达到749亿元,其中承保亏损112亿元,投资收益20亿元,实际经营亏损92亿元,仅有3家盈利。自2006年推出交强险以来,只有2008年小幅盈利,此后亏损额逐年加大,或将倒逼相关部门对交强险费率机制进行调整。(综合8月13日《新快报》《北京商报》) 众所周知,目前交强险的经营模式是“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保险公司没有定价权,又要自担盈亏风险。也就是说,作为“准公共产品”的交强险在经营层面属于商业行为。交强险费率在设计之初的原则是“不盈利不亏损”,如今连年巨亏确实有必要审视费率机制,但另外一个问题是,作为商业经营项目选择,不盈利倒也罢了,巨亏之下交强险何以仍然魅力无穷,成为各保险公司争抢的“宠儿”? 今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了交强险市场。有业内人士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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