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去年,张女士买了辆二手车,车的初始登记日期是2003年年初。由于没有保险经验,她把二手车保险业务委托给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 一年后,保险期已过,保险公司却拒绝了张女士的续保请求。理由是去年张女士的出险记录已达到5次,按照相关的规定,保险费用要上调。可是令张女士不解的是,上了保险就应该万事大吉,怎么还有出险次数之说?另外去年她只出险过3次啊? 【点睛】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出险一次视作没有出险;出险2到3次,仍然按照上一年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用;出险5次或者5次以上,相应的保险费率将上调,具体的上调幅度根据选择保险公司的不同而不同。即使满7年的,也只是不能上车损险。另外,新车第一年有10%的优惠;第二年续保的、出险次数不超过4次的,也能享受10%的优惠;而5次或者5次以上,车损和盗抢等费率将上浮10%;公里数一年超过3万公里的,车损险等上调5%;满7年的,赔付额超过一定额度的也将上涨一定的幅度;两年以上不上划痕险等。 对于消费者来说,目前的汽车保险业有很多陷阱。一些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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